假如您經醫生診斷需要住院治療時,可通過如下程序辦理入院手續:
到接診醫生處取入院通知書→住院樓一樓住院收費處辦理相關手續并交住院按金→住院樓一樓入院處置室進行入院處置安排。
為了讓您能擁有良好的治療環境,早日康復,我院全體工作人員將會熱忱為您服務,愿我們的服務能給您帶來方便和滿意!
住院治療及作息時間:
醫護查房、治療時間:上午8:00~11:30。
發口服藥時間:早上7:00 中午11:00 下午5:00 晚上8:00,請隨發隨服。
休息時間:午休:12:30~2:30,下午:10:00 ~次日7:00
探訪時間:早上:10:00~12:00下午:4:00~10:00
訂膳時間:早上:8:00~9:30
配餐員派膳時間:早上:7:00中午:11:00下午5:00
住院制度:
為了便于病歷管理,請勿翻閱和取查病歷。
1、保持醫護辦公室的安靜,請勿隨便出入醫護辦公室。
2、保證住院環境的安全,請勿攜帶有關電器用品。住院期間需外出者需征得主管醫生或護士同意。為保證病員休息,探視者請按規定時間進行探視,并請勿攜帶學齡前兒童到病房,每次探病人員請適當控制。請勿隨便留陪人,確需陪護者應由醫師或護長決定發給陪人3、證,并于查房和治療時主動離開病室。
4、住院期間請勿攜帶貴重物品,并小心保管好自己的物品。
5、將必需的生活用品放入床頭柜,柜面放置常用物品(如水杯、藥杯)。
6、為便于檢查、治療、防止感染,住院期間請穿病人衣服。
7、當您有需要時可隨時通過床頭對講機呼喚當班的醫護人員。
8、室內設有中心供氧裝置,請勿吸煙、點燃明火物品及使用自帶電器。
工傷復評流程
傷病情及醫療經過(由原治療醫院填寫)
1、出示委托書和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表
2、交給原治療醫院住院、門診主管醫生填寫傷病情及醫療經過,簽名蓋章
3、交給原治療醫院住院、門診主管醫生填寫傷病情及醫療經過
4、到骨科門診樓一樓專家4號室預約復評時間
5、3個工作日攜帶發票或身份證到醫務科拿取復評表。
更改住院病人姓名須知
1、帶入院登記卡、門診病歷、按金單病、人身份證(或戶口本)原件及復印件
2、行政辦公樓三樓醫務科改名蓋章
3、再到行政辦公樓七樓財務科改按金單姓名蓋章
4、出入院窗口更改電腦中的錯誤姓名
5、門診病歷到門診掛號處更改電腦中的錯誤姓名
6、未出院的病人將注明更改姓名的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主管醫師存檔